采购公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意见》 (川财会〔2019〕46号)有关要求,我院内部控制建设服务单位选定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现将具体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乐至县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内部控制建设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五)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30000.00元
(六)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 100 日。服务期内安排任务未完成的,服务至完成为止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7月 14 日 -2025年7月1 7 日每天上午 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乐至县人民法院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现场获取: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① 收原件, ② 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截止时间
提交时间: 2025年7月1 8 日上午 9:00
截止时间: 2025年7月1 8 日上午 9:30
地点:乐至县人民法院( 1520)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5年7月1 8 日上午 10:00
地点:乐至县人民法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至县人民法院
地 址:乐至县迎宾大道 698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乐至县人民法院通讯地址:乐至县天池镇迎宾大道联 系 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 ||
2 | 项目名称 | 乐至县人民法院内部控制建设服务项目 | ||
3 | 履约时间 | 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100日。服务期内安排任务未完成的,服务至完成为止。 | ||
4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5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本项目规定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 ||
6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7 | 分包 | 不允许 | ||
8 | 限制参与采购的情形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2)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3)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供应商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4)供应商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
9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申请人如有疑问,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17时之前向乐至县人民法院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需澄清的问题(申请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将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申请人不得涉及按照有关规定应予保密的信息。 | ||
10 | 申请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1份(申请文件需要标注正副本字样)。 | ||
11 | 装订要求 | 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申请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尽量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申请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 ||
12 | 申请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 1.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比选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申请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单位公章。3.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比选申请文件,乐至县人民法院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 ||
13 | 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 | ||
14 | 比选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15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 | ||
16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7 |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将做废标处理。 | |||
8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 ||
19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二)适用情形: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建,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三)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2.中小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
20 | 申请文件的组成 | 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报价表5.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9.商务要求应答表10.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11.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人员情况表12.服务承诺13.资格审查资料14.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应当符合的规定的条件 | 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提供2023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⑤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只提供承诺函;(注: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①-⑤项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承诺函原件) |
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签字盖章 |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是否签字或盖章 |
报价 | 不得高于比选最高限价且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响应 | 是否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客观评审项 |
1 | 报价20% | 20分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客观 |
2 | 实施方案48% | 48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①总体思路;②目标与内容;③工作重点;④风险评估;⑤进度计划;⑥保密措施;⑦服务质量控制措施;⑧应急工作响应。以上内容完整且满足实际采购需求的得4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6分,每一项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①方案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或套用其他无关项目内容;②内容方案只有复制需求内容而无具体说明或措施,方案仅有标题无其他说明或阐述;③方案内容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④方案内容错漏、缺乏重点)的扣3分,单项6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 主观 |
3 | 管理制度12% | 12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①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项目沟通管理制度;②复核制度;③培训制度、人员考核制度;④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职业道德制度。以上内容完整且满足实际采购需求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一项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①方案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或套用其他无关项目内容;②内容方案只有复制需求内容而无具体说明或措施,方案仅有标题无其他说明或阐述;③方案内容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④方案内容错漏、缺乏重点)的扣1.5分,单项3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 主观 |
4 | 人员配置8% | 8分 | 拟派项目人员:供应商拟派项目组人员4人(含)以上得8分,3人(含)的得6分,2人(含)的得4分,1人(含)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注: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客观 |
5 | 类似业绩12% | 12分 | 供应商提供2025-08-04(含)至投标截止日的项目类似案例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多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客观 |
采购项目名称 | |
服务期限 | |
报价(元) |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
序号 |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供应商应答 |
序号 |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供应商应答 |
序号 |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备注 |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企业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他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